黎智英案:52日作供毕,辩方拟呈媒体报道被拒
引言
近日,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中结束了历时52天的作供[1][2][3]。在此期间,辩方试图呈交媒体报道以支持黎智英的证词,但遭法官拒绝,理由是此举被视为“走后门”[1][2][3]。本文将深入分析此案的进展和相关争议。
正文
黎智英的作供
黎智英自去年11月20日开始出庭作供,共计52天[4]。在作供过程中,他坚持捍卫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立场,驳斥了控方的指控[4]。辩方通过展示黎智英与秘书的WhatsApp信息,证明了“饭盒会”与公司营运业务有关,与编采无关[1][2][3]。
辩方呈交媒体报道被拒
辩方试图呈交其他媒体关于中联办和港澳办对《基本法》22条诠释的报道,以回应控方对黎智英专栏文章的质疑[3][5]。然而,法官质疑此举是“走后门”,认为这些资料与案件无关[1][2][3]。辩方解释,这些报道是为了证明黎智英的言论有公共资料支持,但最终被驳回[2][3]。
案件进展与争议
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在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方面[4]。黎智英坚持自己是“政治犯”,但法官指出他面对的是刑事指控[4]。案件的审理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负责[4]。国际社会对此案高度关注,多国呼吁立即释放黎智英[4]。
结尾
总结与反思
黎智英案的审理引发了人们对言论自由和司法公正的深刻思考。辩方试图呈交媒体报道被拒,凸显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证据的相关性。随着案件的继续审理,国际社会将持续关注黎智英的命运及其对香港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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