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法院裁定:海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夫妇可在本地登记离婚
司法新突破:海外婚姻离婚本地登记获认可
近期,槟城高等法院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确认马来西亚法院拥有管辖权,允许至少一方为马来西亚公民的夫妻,即使其婚姻及离婚程序均在海外进行,也可在马来西亚本地申请离婚登记。这一判决基于《婚姻与离婚改革法案》(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简称LRA)1976年第31条的解释,明确赋予了海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夫妇与本地结婚夫妇同等的法律权利[1][2][3]。
案例背景:跨国婚姻与离婚的法律挑战
该案涉及一名47岁的印度尼西亚籍女性与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的婚姻。两人于2012年6月30日在印度尼西亚的Pekalongan举行婚礼,并于同年8月15日在马来西亚根据LRA完成婚姻登记。婚姻关系因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破裂,离婚程序在印度尼西亚进行。离婚后,该女性携五名子女返回马来西亚,并于2025年4月11日向槟城高等法院申请离婚登记[1][2][3]。
法律依据与法院判决
槟城高等法院法官拿督阿兹赞·阿尔沙德(Datuk Azizan Arshad)指出,LRA第31条明确授权法院受理此类离婚登记申请,且只要夫妻双方满足法定条件,法院便有权认可海外离婚并予以本地登记。法官强调,既然夫妻双方现居马来西亚,LRA的规定即适用,海外婚姻和离婚不应成为阻碍本地离婚登记的障碍[1][2][3]。
这一判决不仅确认了法律的适用范围,也体现了司法对跨国婚姻现实的回应,保障了海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公民及其配偶的合法权益。
现实意义:跨境婚姻法律适用的突破
随着全球化和人口流动加剧,越来越多马来西亚公民选择在海外结婚,随之而来的跨境离婚问题日益突出。此前,海外结婚的夫妻在离婚后往往面临离婚判决难以在马来西亚本地获得承认和登记的困境,影响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社会福利等多方面权益。
此次法院判决:
– 明确了LRA对海外婚姻离婚的适用性,为海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夫妇提供了法律保障。
– 简化了离婚登记程序,避免了当事人因跨国法律差异而陷入繁琐的法律程序。
– 促进了家庭法律关系的稳定与明确,有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社会的双重启示
这项判决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进步,也反映了社会对跨国婚姻现实的理解和包容。它提醒立法者和执法机构:
– 需进一步完善跨境婚姻及离婚的法律框架,确保法律与国际实际接轨。
– 加强对海外婚姻登记和离婚程序的监管,防止法律漏洞影响家庭成员权益。
– 关注妇女和儿童在跨国婚姻破裂中的保护,推动相关社会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结语:跨境婚姻法律保障的新时代
槟城高等法院的判决为马来西亚跨国婚姻家庭带来了新的法律保障,彰显了司法对现实问题的敏锐回应和积极作为。它不仅为海外结婚的马来西亚夫妇提供了便利,也为未来相关法律改革和社会政策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类似判决将成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里程碑,值得法律界和社会各界深思与借鉴。
:
[1] thesun.my
Powered By YOHO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