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纳吉一马公司案取消传召警察总长证人的背后
庭审风云:证人传召的策略博弈
在备受瞩目的一马公司贪污案审理过程中,纳吉的辩护团队一直在积极构建辩护策略。其中一个关键环节便是传召证人。辩方曾申请传召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Tan Sri Razarudin Husain)出庭作证。辩方律师表示,传召警察总长是为了获取其关于前高盛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下落的陈述,以便与黄宗华进行面谈。黄宗华此前已在美国被判有罪,后被引渡回马来西亚,并作为辩方证人在纳吉案中出庭作证。辩方试图通过黄宗华的证词来支持其辩护论点。
传召警察总长的申请并非一帆风顺。代表内政部的高级联邦律师曾对此提出反对,理由是传召令中没有说明要求警察总长出庭作证的具体原因。尽管如此,法院此前还是发出了强制传召令。
峰回路转:为何突然放弃传召?
就在人们猜测警察总长是否会出庭、其证词又将带来何种影响之际,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突然证实,辩方已决定不再传召全国警察总长作为证人。
沙菲宜向高庭解释了取消传召的原因。他表示,辩方曾与一位警官进行了面谈,原本计划让这位警官代替警察总长出庭。然而,沙菲宜发现这位警官的证词属于“习得的知识”,并非其第一手掌握的信息,因此认为其无法提供辩方所需的法庭证词。为了避免浪费时间,辩方决定不再传召任何警队证人,而是选择在提交书面陈词时提出相关论点。
这一解释揭示了辩方在准备证人证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他们原本希望通过警方的证词来佐证某些事实或质疑控方的证据链,但在与潜在证人沟通后,发现其掌握的信息并不符合庭审要求。
连锁反应:内政部撤回反对申请
随着辩方取消传召警察总长的计划,内政部也相应地撤回了其要求撤销传召令的申请。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Datuk Collin Lawrence Sequerah)随即撤销了内政部的申请。这表明,围绕传召警察总长这一事宜的程序性争议至此告一段落。
案件进展:辩方完成举证阶段
取消传召警察总长是在纳吉一马公司案辩方完成抗辩阶段的大背景下发生的。经过历时58天的庭审,辩方共传召了26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前高盛银行家黄宗华、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弗兹哈伦(Tan Sri Fuzi Harun)以及前一马公司主席丹斯里仄罗丁(Tan Sri Che Lodin Wok Kamaruddin)等。笔迹专家是辩方传召的最后一名证人。
辩方完成举证阶段意味着庭审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接下来,控辩双方将向高庭提交书面陈词,并在指定日期进行口头陈词。高庭法官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论点,对案件作出裁决。
结语:走向终点?
纳吉取消传召警察总长证人的决定,虽然只是整个复杂庭审过程中的一个片段,却折射出辩方在策略上的调整和对证据有效性的考量。随着辩方举证阶段的结束,一马公司案距离最终的判决又近了一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的走向,将对马来西亚的政治和司法产生深远影响。在等待最终结果的同时,公众也应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以更清晰地认识到这一历史性事件的全貌。